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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春市出台《社會救助舉報獎勵辦法(試行)》舉報低保違規等屬實 獎500元來源: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
  A05版
    本報訊(記者 艾靈)昨日,記者從長春市民政局瞭解到,近日長春市民政局與長春市財政局聯合制定出台了《長春市社會救助舉報獎勵辦法(試行)》。舉報者可以採取來人舉報、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對社會救助中存在的違規行為進行舉報,經查實符合該辦法舉報範圍的,舉報違規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對舉報人或舉報單位按照一案500元給予獎勵。
    辦法中明確,社會救助獎勵舉報是指:對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城市低保邊緣戶以及低收入家庭認定等方面違規行為舉報的受理、調查、核實及舉報行為人的獎勵。
    舉報時應提供證據
    長春在全市設置統一的舉報受理專用通道:
    舉報受理單位:長春市社會救助事業局
    地址:長春市綠園區皓月大路1155號
    舉報電話:0431-87905363
    舉報郵箱:shjz@163.com
    舉報人應實名舉報,並提供相應的聯繫方式,舉報時還應提供相應的證據,有明確的被舉報對象,舉報事實應當清楚。
    舉報人資料不得公開
    舉報獎勵遵循以下規定:實行一案一獎制,同一案件的舉報人員只獎一次,不重覆獎勵。經查實符合本辦法舉報範圍的,舉報違規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對舉報人或舉報單位按照一案500元給予獎勵。
    舉報受理部門應建立嚴格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開舉報人的身份信息和相關資料,違反舉報保密制度規定的,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原標題:舉報低保違規等屬實 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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