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徐偉 重慶市九龍坡區法院調研顯示,近年來,涉毒犯罪人群已逐漸向未成年人滲透,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案件越來越多,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呈連鎖化趨勢。
  據統計,2011年—2014年1至6月,重慶市九龍坡區法院未成年人涉毒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的12%。2011年未成年人涉毒案件10件11人、2012年9件11人、2013年10件12人、2014年1至6月3件4人。從刑期上看,判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2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8人、拘役28人,適用緩刑6人;從年齡上看,14-16歲11人,16-18歲27人;其他,女性5人、在校學生5人、有前科或緩刑考驗期犯罪9人,有吸毒等劣跡的17人。
  九龍坡法院調研表明,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案件以販養吸比例高。經統計,33人中有17名未成年被告人有吸毒的經歷,由於他們無經濟收入,沾染毒品後,往往通過以販養吸的方式維持自己吸毒的花銷。被告人塗某某、葉某某販賣毒品案,兩人均有吸毒經歷,因無錢購買毒品以供吸食,遂接受他人安排,販賣毒品。
  據該院刑庭負責人介紹,當前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案件再犯罪機率較高。部分未成年被告人被毒品網絡所害,難以自拔,容易被毒品犯罪分子“上家”利用,淪為毒品犯罪的“幫凶”;還容易通過其他侵犯財產類犯罪以獲取毒資,涉毒未成年人比其他類犯罪的未成年人更難重返社會,再犯罪機率較高。如被告人庹某某14歲第一次販毒,被判刑七個月,刑滿釋放後不到半年又因販毒被抓。被告人李某某,前科販毒被判刑,刑滿釋放後,非但沒有吸取教訓,反而越販越大,最終因販賣冰毒(含甲基苯丙胺)16g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據悉,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案件分零販賣現象突出。大部分未成年人是毒品“上家”培養的馬仔,他們認為未成年人犯罪後處罰較輕,且好控制,因此在毒品交易時,往往通過未成年人以小劑量分多次進行販賣。經統計,89.4%的未成年人毒品交易量均在1g以下,60%在0.5g以下。如被告人李某(15歲),接受“上家”安排,通過販賣零包毒品,達到偶爾能免費吸毒目的,其販賣冰毒時被當場抓獲,交易量為0.46g(含甲基苯丙胺)。
  針對當前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呈連鎖化趨勢,重慶九龍坡法院呼籲,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長的重要陣地,監護人認真履行管教責任既是法律義務,也是家庭承擔的重要社會責任。
  調研顯示,大部分涉毒犯罪的未成年人家庭都是離異家庭,跟隨父或母方生活,由於父母忙於工作,疏於管教;一部分未成年人跟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因其年老無力管教,這部分未成年人缺乏家庭管教和關愛,在社會上因交友不慎而參與販賣毒品。三年來,涉毒犯罪的未成年人中21人的家庭狀況均屬於上述情況。如被告人曹某某,父母離異,跟隨奶奶生活,因交友不慎沾染毒品進而販毒。被告人劉某某,父母在外打工,打工期間疏於對其監管和教育,因結交不良朋友導致犯罪。  (原標題: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呈現連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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