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記者馬超 法制網通訊員沈莉菁 宋華俊
  勞動法屬社會法範疇,其性質決定了勞動爭議審判既關乎民生和企業發展,更關乎社會穩定,具有高度的社會敏感性和經濟運行態勢的前瞻性。今天上午,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了《2011-2013年蘇州法院勞動爭議審判工作調研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報告顯示,蘇州全市基層法院在2011-2013年間新收一審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均超過5000件,尤其是2013年達到歷史最高8200餘件,同比增幅達到38.45%。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1905件。分析發現,企業搬遷、停產停業、企業裁員、繳納社保、勞務派遣以及職業病等成為引發涉眾型勞動爭議的重要起因。
  勞動爭議訴訟有規可循
  2011-2013年,蘇州全市基層法院新收一審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分別為5658件、5953件、8242件,同期分別增長18.74%、5.21%、38.45%。各基層法院(姑蘇區法院除外)新收勞動爭議糾紛數從高到低依次排名為昆山4281件、吳江1754件、吳中1741件、張家港1551件、工業園區1260件、常熟906件、相城845件、太倉702件、虎丘698件。
  2011-2013年,蘇州市各基層法院(姑蘇區法院除外)受理勞動爭議案件數與當地常住人口之間的案發比從高到低依次分別為:昆山0.26%、園區0.18%、吳中0.15%、吳江0.13%、張家港0.12%、相城0.12%、虎丘0.12%、太倉0.09%、常熟0.06%。
  報告指出,勞動爭議糾紛的發生,存在一定的規律性特征。法院勞動爭議糾紛案件收案數變化與經濟環境、經濟運行態勢變化關聯密切。勞動爭議案件受理情況,是經濟發展的晴雨表。
  據蘇州中院民四庭有關負責人介紹,全市法院新收一審勞動爭議案件數字的變化與經濟發展環境、企業景氣指數的變化密不可分。2010年歐債危機爆發後經濟危機逐漸蔓延全球,對蘇州經濟發展造成了影響,至今影響仍未消除;從2012年起,中國因控制通貨膨脹、控制房地產過熱採取貨幣緊縮政策,大量中小企業經營不景氣,導致勞資糾紛頻發。
  “三年中,全市法院新受理一審勞動爭議案件數每年均呈現快速增長態勢,尤其是2013年,新受理一審勞動爭議糾紛案件數呈井噴態勢。”該負責人說。
  另外一個規律特征是勞動爭議案件起訴率與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經濟結構、外來人口數關聯密切。經濟越發達地區,外來常住人口比例越高地區,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發生率與常住人口比例就越高。昆山、園區作為蘇州外向型經濟的典型代表,外來常住人口比例最高,勞動爭議糾紛起訴率與轄區常住人口比例遙遙領先於蘇州其他地區。
  此外,還有一個特征,勞動爭議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工作是否到位,與勞動爭議案件起訴率高低關聯密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工作開展扎實充分的,則勞動爭議糾紛起訴率就愈低。常熟地區施行網格化行政調解、太倉地區仲裁前人民調解工作及仲裁調解在全市處於領先水平,勞動爭議起訴數與地區常住人口比例在全市最低,成效顯著。
  企業搬遷停產停業系主因
  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蘇州各基層法院受理的涉眾型勞動爭議糾紛起數在2008年(197起/3025人)達到頂峰後,2009、2010年涉眾型糾紛起數逐漸下降,但從2011年開始,涉眾型勞動爭議糾紛起數快速增長。
  2011-2013年,蘇州全市法院新受理一審勞動爭議案件中涉及5人以上涉眾型糾紛起數及人數分別為45起/968人、40起/1095人、90起/3188人,涉眾型糾紛涉及勞動者人數分別增長5.28%、13.12%、291.14%,尤其是2013年呈現出爆炸式增長。
  報告指出,引發涉眾型勞動爭議糾紛的首要原因是企業搬遷。蘇州正在加快產業轉型升級的步伐,原有傳統勞動密集型企業向外地轉移。另外,因規劃調整需要發展第三產業,原占據黃金地段的生產型企業需搬遷至較為偏遠的鄉鎮或開發區。因企業搬遷距離較遠,勞動者不願意隨廠搬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等問題協商不一致引發涉眾型糾紛。
  “企業搬遷已成為目前蘇州地區引發涉眾型勞動爭議糾紛的首位原因,占涉眾型勞動爭議糾紛引發原因比約35%。”蘇州中院民四庭有關負責說。
  報告顯示,引發涉眾型勞動爭議糾紛的另一重要原因,中小企業停產停業,占涉眾型勞動爭議糾紛引發原因比約30%。2012年中國金融貨幣政策緊縮後,導致大量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資金周轉不靈,市場需求低迷,中小企業因高利貸欠債經營難以為繼,大量中小企業主外逃躲債,企業停產,由此引發涉眾型欠薪糾紛。
  除此以外,引發涉眾型勞動爭議糾紛的原因包括企業裁員、加班工資問題、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企業二次改製或股權結構變動問題、勞務派遣問題以及職業病問題等。隨著2013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修訂《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進一步規範,因勞務派遣引發的涉眾型勞動爭議糾紛可能呈現爆髮式增長態勢。
  勞動爭議優先以調解結案
  報告顯示,2011-2013年,蘇州全市法院新受理的175起/5251人涉訴涉眾型勞動爭議糾紛中,僅5起/50人最終由蘇州中院二審以判決方式結案,其他涉眾型糾紛均通過一審或二審法院以調解方式化解,沒有一起涉訴涉眾型糾紛因法院裁判不當在社會上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勞動爭議糾紛作為事關民生、社會穩定的傳統民事糾紛案件,全市法院歷來強化勞動爭議糾紛的調處工作,明確以調解方式結案是勞動爭議糾紛的優先結案方式。”蘇州中院民四庭有關負責人表示,2011-2013年,全市法院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的調撤率均保持在70%左右,大量疑難複雜、群訪鬧訪的涉眾型糾紛得以化解平息。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以及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頒佈施行後,蘇州全市法院對訴調對接工作高度重視,與司法行政部門、各行政職能部門、各行業協會等建立多項工作機制,聯動化解涉訴矛盾糾紛。
  如,通過司法行政部門附設人民法院的人民調解工作室化解勞動爭議糾紛。在人民法院立案前,經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由人民調解工作室對勞動爭議等糾紛進行訴前調解。對訴前調解達成的協議,由人民法院出具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民事裁定書或出具民事調解書。2011-2013年,經人民調解工作室訴前調解化解的勞動爭議糾紛占法院立案受理勞動爭議糾紛總數比近20%。
  從2011年起,蘇州全市人民法庭陸續推進“庭所共建”工作,除與轄區派出所、司法所建立共建機制外,多家人民法庭還與轄區勞動保障所建立共建機制,為勞動保障所處理勞動爭議提供法律意見,並及時為勞動保障所調處的勞動爭議糾紛出具司法確認裁定書或民事調解書,有效及時化解基層涉眾型勞動爭議糾紛。
  建立六方聯動機制預防、化解突發涉眾型勞動爭議糾紛。2012年,在蘇州市綜治辦牽頭下,蘇州市中院聯合市人社局、市仲裁委、市司法局、市總工會頒佈制定《關於建立勞動人事爭議聯動化解機制的意見》,建立六方聯動化解突發涉眾型勞動人事爭議的工作機制。一旦發生重大突發涉眾型勞動人事爭議,立即啟動六方聯動機制化解突發涉眾型糾紛。
  法制網蘇州4月28日電  (原標題:蘇州中院:七成勞動爭議糾紛靠調解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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